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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

董事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已成立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之规定制定具体职权范围书。下列为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 其中包括: (1) 审阅及监管本集团财务申报程序;(2) 检讨本集团之内部监控系统及风险管理;(3) 审阅本集团采纳之会计政策及惯例之任何修订;(4) 审阅本公司之经审核财务报表及年报;及 (5) 维持与本集团外聘核数师之适当关系。

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廷育先生(主席), 吴永嘉先生及孙立明先生。

>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已成立,旨在就本公司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有薪酬之政策及结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公司已编制及采纳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书,当中载述其职权及职责。

薪酬委员会由两名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孙立明先生(主席)及梁廷育先生,及本公司执行董事李毅先生组成。

>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已成立,负责检讨董事会之结构、规模及组成,以及物色合适及合资格人士加入董事会。本公司已编制及采纳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书,当中载述其职权及职责。提名委员会由两名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永嘉先生(主席)及孙立明先生,及本公司执行董事李毅先生组成。

>职权范围

股票提名人参选董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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