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關係

企業管治

董事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已成立並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規則之規定制定具體職權範圍書。下列為審核委員會之主要職責, 其中包括: (1) 審閱及監管本集團財務申報程序;(2) 檢討本集團之內部監控系統及風險管理;(3) 審閱本集團採納之會計政策及慣例之任何修訂;(4) 審閱本公司之經審核財務報表及年報;及 (5) 維持與本集團外聘核數師之適當關係。

審核委員會包括三名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梁廷育先生(主席), 吳永嘉先生及孫立明先生。

>職權範圍

薪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會已成立,旨在就本公司有關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所有薪酬之政策及結構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本公司已編製及採納薪酬委員會之職權範圍書,當中載述其職權及職責。

薪酬委員會由兩名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孫立明先生(主席)及梁廷育先生,及本公司執行董事李毅先生組成。

>職權範圍

提名委員會

提名委員會已成立,負責檢討董事會之結構、規模及組成,以及物色合適及合資格人士加入董事會。本公司已編製及採納提名委員會之職權範圍書,當中載述其職權及職責。提名委員會由兩名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吳永嘉先生(主席)及孫立明先生,及本公司執行董事李毅先生組成。

>職權範圍

股票提名人參選董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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